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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手术期差错事故的防范

2007-11-25 15:12  来源:  编辑:张熙哲   点击:


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,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,医疗纠纷自然也就越来越多。自2002年9月1日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实施后,根据各地统计,医疗纠纷比《条例》实施前高出一倍!
医疗事故为何居高不下?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于群贤主任分析认为:医务人员医疗不规范和责任心差,是产生医疗事故的主要因素。于主任称,即便是最后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案例中,一些医院也分别存在诊疗过程欠规范、并发症防范处置不力等题。
山东省卫生厅通报的21家大医院医疗质量检查结果也显示,有半数以上的单位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规范考试平均分达不到60分,这反映出医务人员常规知识严重缺失。
此外,医疗技术水平低、盲目截留病号是导致医疗事故多发的另一原因。一些中小医院本来没有能力做某种手术,但受经济利益驱使,这些医院勉强去做,结果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。从这1年来的鉴定看,许多医疗事故都发生在乡村诊所或中小医院。
据重庆晚报2004年7月27日报道:2004年7月23日,垫江县周嘉镇14岁女孩陈希因右肩胛骨骨折送往周嘉医院救治,麻醉后浑身发紫,并出现了抽搐、喘粗气和瞳孔放大等症状。在昏迷了两天后死亡。其父陈家亮诉记者,女儿出事后,他才发现该院手术室里什么设备也没有,甚至连氧气瓶都没有,还是他的催促下,院方才与垫江人民医院取得联系。当晚7时30分左右,垫江人民医院医生赶到周区医院,并带来了氧气瓶。可此时陈希已昏迷不醒。后据查,麻醉师的资质也有问题!
一般说来,医疗纠纷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:由于医患沟通欠佳,患方对一些医疗行为或后果不满意而引起的纠纷;患方无理取闹引起的纠纷;确因医疗差错事故而引起的纠纷。
我们重点讨论第三种情况。
目前,开展手术的医院非常多,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医院硬件软件条件都较差,严格的说来并不具备开展手术的条件。但一方面由于患者的需要,另一方面也是由于“创收”的需要,他们又不得不勉为其难的在开展手术!于是这就 成为医疗纠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!
让我们先来看看硬件,因为这个问题相对比较简单。
有人称二十一世纪是监护的世纪。可以毫不夸张的说,如果用二十一世纪的标准来衡量的话,我们多数乡镇医院的监护水平还处于原始状态。也就是说除了老式的听诊器和血压计外没有任何现代监护设备。
不少院长都叫苦说:我们没有钱啊!其实他们可能没有算好一笔账。一台国产的六参数监护仪只要三、四万元钱;一台国产的普及型麻醉机也只要二万元左右;这就是能保证患者术中安全的基本硬件设备。
而一个医疗纠纷赔偿要花费多少钱?还有,医疗纠纷给医院造成的负面影响带来的各种损失又值多少钱?
所以购置必要的医疗设备,无疑是一笔一本万利的最划算的投资。
下面我们再谈软件。这个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了。其实也可以说很简单,因为可以用几个字来概括:制度与人员素质。
手术室有没有制度?我想这恐怕是人尽皆知的事。但有没有是一回事,而是否得到执行又是另一回事。我们是否可以毫不客气的说:这类问题的责任主要在领导!
一、造成围术期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:
1、规章制度不严:最应警惕的是,不少单位手术基本条件不完善,制度不建全,器械包不规范化,关腹前后不清点,有时随便拉一个人作器械护士,手术台上杂乱无章,极易发声生异物遗留体内。所以也难怪在小品中要建议开刀时给患者肚皮上安“拉丝”。
2、诊断错误:全面正确的术前诊断是做好术前准备、选择麻醉方法、制定手术方案、安排应急措施的前提。然而,有相当一部分医生对此重视不够,存在“一刀定乾坤”的错误观点,不详细问病史,放弃必要的检查,不认真分析病因,见木不见林,人为造成误诊,导致各种不良后果。
3、转诊者不详细介绍情况,接诊者不仔细了解病史,造成事故。如一腹膜炎患者,在某医院欲手术,硬膜外穿刺时穿破硬脊膜,因无条件作全麻,遂叫患者转往上级医院。接诊医院麻醉科医师未了解详情,再行硬膜外麻醉,注药后数分钟,患者死于全脊髓麻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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